沃保网

首页 > 保险方案 > 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计划

首年缴费


¥13,527.81元

国寿瑞鑫两全保险计划

2017-01-16

被保人 : 0岁 男

侧重险种 : 重疾险

推荐理由: 既保健康又可养老,生存金三年一返,收益稳定;满期金、身故保险金、重大疾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300%基本保额。

  • 身故保险金
    100000
  • 重大疾病保险金
    100000
  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
    100000
  • 生存保险金
    100000
在线咨询 结果不满意,马上定制专属你的保险计划

产品详情查看单个产品的保险责任>>

保障项目 保额 说明
身故保险金 100000 在18周岁前身故,合同终止,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费。 在18周岁后身故,合同终止,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:一百八十日内因病身故,我们退还本金的105%;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,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%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。
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 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,初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),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,合同终止;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后,初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(无论一种或多种),我们给付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100000 (1)18周岁前因意外导致在180日内身故的,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费; (2)18周岁后因意外导致在180日内身故的,我们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0万元;若是搭乘客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,双倍赔付60万元;若是搭乘民航飞机发生意外,我们三倍赔付90万元。
生存保险金 100000 (1)自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起,至年满五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止,每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,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%给付生存保险金3000元。 (2)自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,至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,每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,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%给付生存保险金6000元。
满期保险金 100000 合同期满仍生存的,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%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元,合同终止。
分享红利 100000 红利分配,累积生息,坐享投资成果

包含产品:

包含产品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首年缴保费
主险 国寿瑞鑫(金账户)版组合计划 至85周岁 20年 13527.81

在线咨询如有问题,请给我留言,我尽快答复您!

如需及时答复,请联系我:

张忠利

江苏 徐州  中国人寿

网站客服热线: 0592-3662001 (周一至周六 8:40-18:00)

加我微信,了解更多!

Copyright © 2008-2024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闽ICP备08003619号 中国人寿 网站管理

316404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

马上
提交

扫一扫微信留言

316404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